秦皇岛中秦渤海轮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只 高强度、轻量化、大尺寸铝合金轮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18-04-12作者:

2018年37日,秦皇岛中秦渤海轮毂有限公司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冀环办字函[2017]727号文》及其说明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秦皇岛中秦渤海轮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只高强度、轻量化、大尺寸铝合金轮毂项目进行自主验收。验收工作组由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竣工环保验收监测、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3名技术专家组成。

经过查看现场、审阅竣工验收报告表等资料及质询讨论,形成验收意见,截止2018410日,报告已完成修改,经本公司自查,认为项目符合环保验收条件,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及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秦皇岛中秦渤海轮毂有限公司,在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西道7号投资11353万元,新建120万只/年高强度、轻量化、大尺寸铝合金轮毂生产线1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熔炼工序、压铸工序、热处理工序、机加工序。熔炼工序、压铸工序、机加工序依托兴龙轮毂有限公司现有车间,污水处理站、天然气、供水、危废处理间均依托兴龙轮毂有限公司现有资源。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委托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秦皇岛中秦渤海轮毂有限公司年产120万只高强度、轻量化、大尺寸铝合金轮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161228日通过秦皇岛开发区环保局审批,审批号为秦开环建书[2016]03号。该项目于201611日开工,201712月竣工。项目从立项至竣工无环境投诉、违法记录。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1353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

二、工程变动情况

铝屑前处理炉由2台变更为1台,压铸机由12台变更为8台,机械手由6台变更为4台,数控车床由8台变更为12台,兼熔炉1台和立式车床2台未购买。

环评要求再建设190 m3的事故水池,或将兴龙轮毂有限公司事故池扩容至160m3。变更为利用污水处理站旁边的造渣池作为事故水池用,造渣池容积为500m3,已利用200m3,剩余容积为300m3,能够满足环评对事故水池的要求。

喷砂工序产生的废气,由利用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20m排气筒排放改为,经两级除尘方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经一根20m排气筒排放。平均去除效率为97.1%,环评中去除效率为≥96%,满足环评要求。

熔炼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由利用1015m排气筒排放,变更为利用7根排气筒排放,因减少兼熔炉设备,少了排放兼熔炉炉口、1#蓄热烧嘴(与兼熔炉配套)、兼熔炉炉盖废气的3根烟囱。

危废暂存库由依托兴龙轮毂有限公司变更为秦皇岛中秦渤海轮毂有限公司新建。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SS、氨氮、石油类。生产废水依托兴龙轮毂有限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秦皇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与兴龙轮毂有限公司的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秦皇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熔炼废气、模具喷砂废气和热处理废气。熔炼过程中的产尘点由集气罩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20m排气筒进行排放;熔炼过程天然气燃烧废气,由715m排气筒进行排放;喷砂废气利用两级除尘方式(旋风除尘+滤筒除尘)处理后经一根20m排气筒排放。平均去除效率为97.1%,环评中去除效率为≥96%,满足环评要求。热处理过程产生的废气由120m排气筒收集后排放。有组织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

本项目去毛刺机装有粉尘收集装置,废气为无组织排放,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三)噪声

项目产生噪生设备主要为铝屑前处理炉、熔炼熔、制氮机、压铸机、去浇口床、机加工设备,噪声强度为7595dB(A)。项目减少噪声的措施包括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底部安装减震垫和利用车间墙体进行隔声等。

(四)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铁渣、搅拌废渣、不合格工件、废模具、铝块、油泥、废活性炭、废污泥、铝屑、铝粉、废件、生活垃圾、除尘颗粒物。

铁渣、搅拌废渣、除尘颗粒物和铝粉中含有金属或金属氧化物成分,可做为资源二次利用,此部分固体废物定期外售。不合格工件、铝块、铝屑、机加工废件主要成分为铝,均可做为原料回用于项目的熔炼工序。废模具外售。生活垃圾由厂区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处理。

危险废物在秦皇岛中秦渤海轮毂有限公司现有危废暂存库内,定期由秦皇岛市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外运处理。

四、环保设施监测结果

1、监测期间的生产工况

监测期间,该企业生产正常,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满足验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

2、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浓度为14.1 mg/m3,二氧化硫最高浓度为4.6mg/m3,氮氧化物最高浓度为146.9mg/m3,分别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排放限值,颗粒物限值50mg/Nm3,二氧化硫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为400mg/Nm3,氮氧化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为400mg/Nm3的要求。

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最高浓度为0.333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1.0mg/m3 的要求。

3、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中pH范围为6.65-7.17SS最高浓度为261mg/L,氨氮最高浓度为5.5 mg/LCOD最高浓度为184mg/L,石油类最高浓度为3 mg/L,监测结果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 pH 6-9COD500mg/LSS400mg/L、石油类≤20mg/L的要求,同时满足秦皇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即COD300mg/LSS200mg/L、氨氮≤25mg/L

4、噪声

北侧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昼70d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满足3类标准(昼65dB(A),夜间55dB(A))要求。

5、固体废弃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铁渣、搅拌废渣、不合格工件、废模具、铝块、油泥、铝屑、铝粉、废件、生活垃圾、废活性炭、废污泥、除尘颗粒物等。一般固体废物通过定期外售。回收利用等方式处理。危险废物临时储存于现有危废暂存库内,定期由秦皇岛市徐山口危险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外运处理。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外排。

6、总量控制结论

本项目熔炼工序、机加工序均依托兴龙轮毂有限公司,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包括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本项目生产废水依托兴龙轮毂有限公司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秦皇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与兴龙轮毂有限公司生活污水一起经过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秦皇岛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因此废水总量为本项目与兴龙轮毂有限公司总的排污量。按照产能比例,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为2.485t/a0.0857t/a5.729t/a、废水中COD 、氨氮排放总量分别为0.808t/a0.021t/a。固体废物总量为0t/a。满足环评中给出的总量控制指标,即烟尘2.924t/a、二氧化硫1.137t/a、氮氧化物7.16t/aCOD 0.82t/aNH3-N 0.13t/a。固体废物总量控制目标值为0t/a的要求。

五、验收结论

1、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验收监测及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结果,项目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完善监测报告、验收报告,进一步规范监测点位和水在线监测设施,补充与验收相关的资料后可上报环保部门。

3、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定期维护环保设施,做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后续要求与建议

建立并落实环保岗位责任制,及时对环保设备维护维修,做好企业自行环境监测,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企业环境信息公开。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赵振华

联系电话:0335-7078707

邮箱:3156085176@qq.com


附件:中秦渤海竣工验收监测报告-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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